关于成立海峡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项目
筹备领导小组的批复
福建中禹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成立福州宏林海峡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项目筹备领导小组的请示》收悉,经董事长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你公司的安排方案。请你公司抓紧落实项目细节落实,尽快与福州市委、市政府、晋安区委、区政府及各业务主管部门对接,全面做好项目的前期筹备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成立福州宏林海峡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项目筹备领导小组的请示》
福建宏林文化集团
2015年1月29日
主题词: 宏林 领导小组 批复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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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关于成立福州宏林海峡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项目筹备领导小组的请示
集团总部:
为了进一步加快推进福州海峡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的建设准备进程,经公司研究,拟决定成立福州海峡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项目筹备领导小组,现把有关情况请示如下:
领导小组人员建议名单
组 长:
郑兆命(集团董事长、总裁)
副组长:
任晓星(央视新影中心文化产业部主任、集团公司董事)
成 员:
罗长演(集团公司副董事长)
林廷滋(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宋 永(集团公司行政部经理)
黄传瑜(公司财务部经理)
刘万江(厦门分公司总经理)
杨新华(宏林互联公司首席技术官、集团公司董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罗长演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公司行政部。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予批复。
福建中禹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9日